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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招聘信息联络员公告

来源: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 时间:2022-08-18 作者: 浏览量:

清远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招聘信息联络员公告


   清远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信息联络员(编外聘用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信息联络员(1名),主要从事信息联络等相关退役军人服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清远市户籍退役军人。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具体岗位条件

   信息联络员,主要负责协助做好就业创业扶持、走访慰问、帮扶解困、来访接待等退役军人事务性相关工作,以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年龄和身份要求: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的退役军人

   2.学历和专业要求:高中(中专)学历以上,专业不限。

   3.其他要求:具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分析研判能力和写作能力,执行力强,能熟练使用计算机;能适应夜班值班。

   三、薪酬待遇

   (一)按清远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信息联络员有关规定执行,薪酬待遇面议。

   (二)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一签,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待遇按固定月薪的80%发放。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17日至8月26日

   (二)报名方式: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网站及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应聘者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报名。

   (三)报名材料: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均可下载并如实填写《清远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招聘信息联络员报名表》(附件1),然后将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学历和学位证书、近期电子证件照扫描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到单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为“招聘岗位+姓名”;邮箱地址:qy3882582@163.com。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

   由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格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进行筛选;筛选结束后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未接到通知的视为初审未通过。

   (二)考试

   本次招聘通过面试的方式:

   1.面试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等方式,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体检

   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以综合成绩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中心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并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若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自理。

   3.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清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网站及公众号进行公示。

   4.聘用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六、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期间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吕先生,咨询电话:0763-3882595

   单位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华联大厦

   七、其他事项

   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防控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2022年清远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招聘信息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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