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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北江航道局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广东省北江航道局 时间:2017-09-07 作者:广东省北江航道局 浏览量:

根据《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清府办〔2016〕20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清远市弘力劳务有限公司受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共5名,录用后派驻广东省北江航道局工作。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行政辅助类第三档人员,5人,具体职位如下:

岗位

代码

岗位等级

招聘

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其他资格条件

101

行政辅助类

1

网络工程、信息安全

全日制本科

持有电工资格证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102

行政辅助类

1

会计学、统计学类、审计学

全日制本科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共党员优先

103

行政辅助类

3

公共管理类、人力资源管理、哲学类、法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应用语言学、经济学等

全日制本科

熟练掌握计算机相关操作,具备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中共党员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须35周岁以下(198211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自愿履行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义务;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应根据所报考职位填写《清远市弘力劳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bjhdrjk@163.com。报名成功与否以收到我单位邮件或电话通知为准。报名时间截止至2017年9月12日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资格初审。根据报名情况确认参加测试人员,并邮件或电话通知其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广东省北江航道局人教科进行资格确认。需提供的资格审核材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证等。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经审核发现不实的,将取消测试资格。我单位工作小组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横向比较,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测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按面试分数从高到低录取,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四)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五)公示。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广东省北江航道局一楼公告栏(清远市新城十号区广源街航道综合楼)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清远市弘力劳务有限公司即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派遣到广东省北江航道局工作。

五、待遇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清府办〔2016〕20号)经费安排标准执行。

六、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清远市弘力劳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3363992 刘先生;咨询电话:0763-3378439;张先生。

附件:1.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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