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招聘公告

2025年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公告

来源: 时间:2025-03-05 作者: 浏览量:

2025年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面向社会招聘2名行政辅助类专项工作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行政辅助类专项工作聘员2名(其中1名服务期到2025年12月31日)。具体专业、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本科学历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按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四)具备聘用岗位规定的学历;

    (五)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六)符合聘用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考并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一经发现,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其他不宜担任招聘岗位情形的。

    四、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为专项工作聘员。按照《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薪酬管理方案(暂行)》(清人社〔2021〕5号)的规定执行。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3月10日-2025年3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网上下载填写《2025年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附件2)(表格中请务必填写准确的电子邮箱地址,表格须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并手写签名),并提交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小一寸蓝底照片2张、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犯罪记录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带齐上述资料到清远市高新区华南863科技创新园A6栋203-2进行现场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采取报名现场核查的方式。

    报考对象不能提供相应原件材料核对的视为核查不合格,不得报名。

    (三)注意事项

    1.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聘用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2.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在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考岗位专业一致。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六、考试

    本次考试委托有关机构承办,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占40%、面试占6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内容:笔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分析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命题和评卷工作委托有关机构承办,不指定考试用书。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考试前30分钟到达笔试现场。请报考人员提前熟悉考试地点及交通路线,自带黑色签字笔及2B铅笔等考试用具。开考迟到30分钟不准进入考室。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如不能参加面试的,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考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试人员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等能力水平,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

    4.面试人员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材料,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报到,未按规定报到或进入试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考官的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果面试主考官的评分仍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四)考试成绩的公布方式

    1.笔试结束后在清远人力资源网(网址:www.hr-qy.com)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报考人员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报考人员宣布面试成绩。

    3.面试结束后在清远人力资源网公布报考人员最终成绩。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替补1次。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

    八、递补

    当报考人员在体检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情况,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及报考人员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清远人力资源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报送相关材料到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核凡提供虚假证件或刻意隐瞒部分家庭成员情况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招聘工作的各项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面试通知、体检安排等将在清远人力资源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查阅或与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人员在报名所填写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地址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有关通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清远市锦绣前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763-3630112;

    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咨询电话:0763-3366189。

 

附件:1.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专项工作聘员招聘岗位表.doc 

          2.2025年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doc 

                       


 

                      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年3月5日

分享到: